文:Nic
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(PCPD)早前指,關注航拍機對私隱構成的問題,於是發出《閉路電視監察與使用航拍機指引》,並正積極研究提出規管建議,不過規管範圍仍只局限「機手」而未有針對廠方「後門」問題。
PCPD 表示,為保障別人的個人私隱,使用航拍機時應小心策劃飛行路線,避免飛近公眾及民居;要預先決定攝錄內容、地點及時間,避免收集不必要的個人資料;盡快刪除沒需要的片段。
另外,進行無線傳輸時,建議要進行加密,並設定查閱控制;同時要清晰告知受影響人士航拍機正進行拍攝,例如使用閃燈、預先發出通告、機上貼有公司標誌及聯絡資料等。
PCPD 又指,條例及監管不應窒礙創新科技以至經濟發展,然而若航拍機的拍攝地點屬私人空間,例如被拍攝者的家居,則可能屬侵犯私隱。而外國已有或正在制訂相關規管的法律,署方亦積極研究香港就保障私隱方面如何規管,以及向當局提出建議。
有著名航拍機廠商近日推出一項「遠端識別系統」功能,可以遠端識別及追蹤航拍機,將地理位置、飛行速度、航向及序號等資訊傳送至接收器,執法機構可利用其資訊進行識別及監管。
廠方強調,過程中稱為「機手」的航拍機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不會公佈,亦不會被記錄在政府的資料庫中,但未有承諾「不會」收集這些資訊,以及記錄在「公司」的資料庫。
雖然 PCPD 提出向航拍機作出規管,不過範圍仍只局限「機手」而未有針對廠方「後門」問題,相信這個私隱的「保護」仍然未夠全面,有進一步改善空間。
來源:PCPD